当前位置:首页 > 温泉研究 > 温泉市场动态 > 详情

温泉市场动态

温泉规划的选址要求和规划审批是怎样的?

作者:海森温泉设计研究院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3-29   阅读量:0

  温泉规划的选址与规划审批难度高度相关,在选址要求上,应尽量避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中的禁止建设区;尽可能避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,如果无法避免,温泉设计也应体现对原真环境的保护,避免大体量破坏性的建设。
  对一些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清单、使用特殊用地、盐田等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的建设项目,如符合下列条件: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、不涉及经营性住房地产用地,可以按单独选址方式报批。
  如果温泉开发选址都不符合上述情况,则须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批准后,才能进行用地预审、报批。
  一般来说,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地级以上市政府审批,成果须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备案。如果旅游项目不符合规划,则须列入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,才具备启动规划修改的资格。

总部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广州番禺天安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23号楼12层 邮编:511400

第一生产基地地址:广州从化石海工业大道12号

第二生产基地地址:广东韶关新丰马头镇工业园

电话:020-39388591 传真:+8620-23889566 24小时业务热线:18675872398(微信同号) 业务邮箱:hs@gzhaisen.com

扫一扫添加微信

扫一扫添加微信

友情链接: